重磅提醒!这些考生可以免试申报高级会计师!

重磅提醒!这些考生可以免试申报高级会计师!

不少地区已经表明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考生可以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具体有哪些地区你都知道吗?跟着匠匠一起来看看吧!

辽宁省

根据《辽宁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经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申报高级会计师时会员关系属于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分数按我省当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偏上折算。

辽宁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已发布,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时间

10月13日-10月22日

论文要求

学术水平和能力不作为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但仍作为评审条件进行量化评价。对于注重财务会计理论研究,能结合本职岗位工作,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发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务会计专业论文。

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录申报系统时系统将自动校验申报人员最近3个年度继续教育信息;申报材料是评审量化赋分的依据,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和上传材料内容。

其他材料要求

(1)单位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单位性质、主营业务、收入、资产、职工人数、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等内容,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单位人事档案存档的2020年至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记录;

(3)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科技工作者、百千万人才、劳动模范和县(区)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

(4)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

(5)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毕业证书、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毕业证书等相应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山东省

根据《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

备考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会计中介机构连续执业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要求和有关程序规定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山东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已发布,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时间

9月11日-10月9日

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登录方式 1: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

siness/login/login.html;

登录方式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会计理论与实务,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书籍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0字;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级以上会计相关的课题或研究成果1项以上,并已结项;

(四)省级以上管理会计、内控等案例评选中获奖案例的主要完成人;

(五)长期(5年以上)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操作性强的,可提交2份本人撰写的与本区域、本单位会计工作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题方案、会计案例分析报告等。

上海市

上海2023年更新了《上海市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其明确规定:

注册会计师执业或非执业会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同通过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1.经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满7年;

3.申报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上海市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已结束!

湖北省

根据《湖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

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非公单位可出具该员工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湖北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已发布,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10月12日-10月27日;申报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湖北省会计考办。

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首先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论文要求

(1)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具有一定质量的会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湖南省

根据《湖南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

通过考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职称评审相关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湖南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已发布,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28日。

申报途径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

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

论文要求

(一)近5年来撰写发表财务会计方向学术专(编)著(署名要求:著、编著、主编)或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部(篇)以上。

以上专(编)著每部不得少于10万字,论文每篇不得少于3000字。

西藏地区

根据《西藏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在藏执业5年上且符合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的,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

西藏暂未发布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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