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2023年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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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各地评审政策

截止目前,已公布的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的地区有江西省、江苏省、南京、云南省、宁夏、北京、浙江省、湖南省、广西省、新疆兵团、上海、安徽省、新疆兵团、河北省、国管局、山西省、陕西省、辽宁省、吉林省,匠匠整理了这些地区的评审政策,大家可直接点击蓝字查看:

江西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江苏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云南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宁夏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北京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浙江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湖南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广西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兵团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安徽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上海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新疆兵团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河北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国管局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陕西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辽宁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吉林地区

2023年高会评审政策

地区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暂未公布,如有通知,匠匠第一时间更新给大家

各地评审申报时间汇总

最新最全!2023年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汇总!


截至目前,广西省、安徽省、新疆兵团、上海市、河北省、北京国管局、陕西省地区评审正在申报中,其中安徽省、广西省、上海市即将截止。

请以上地区参评的考生尽快准备好材料提交申报,错过再等一年哦~


正在申报地区的论文要求

安徽地区


(二)论文著作条件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质量较高的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


上海地区


申报人员应能较系统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在申报前5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财务会计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译著1部(含)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字数不少于5万字);

2.本科(含)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须提交2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专业文章(其中1篇须在公开发行的会计或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大专学历的申报人员,须提交3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专业文章(其中2篇须在公开发行的会计或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主持或为主参与省部级立项的会计学科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项(含)以上,并已结题的。


广西地区


第九条  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二)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且提供本单位采纳,由本人主持并实施,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与会计岗位相关的经济分析报告2篇(每篇3000字以上),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每篇3000字以上)。

(三)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被本单位采纳,由本人主持并实施,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与会计岗位相关的经济分析报告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四)公开出版1部以上本学科领域著作或者译著,本人独立完成的著作在3万字以上,译著在6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编写过1部以上会计专业教材,被大专院校选用。

(五)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著作2项。

(六)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地区


(八)独立或作为骨干人员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以上(独立撰写不少

于 5 万字);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或发

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1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陕西地区


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不含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译著在3万字以上。


新疆兵团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经济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会计工作研究性报告(不少于3000字),经评审专家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公开出版会计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持、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撰)会计专辑或培训教材1部以上。


北京国管局


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且为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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