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2023年各地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汇总!
高级会计师各地评审政策
截止目前,已公布的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的地区有江西省、江苏省、南京、云南省、宁夏、北京、浙江省、湖南省、广西省、新疆兵团、上海、安徽省、新疆兵团、河北省、国管局、山西省、陕西省、辽宁省、吉林省,匠匠整理了这些地区的评审政策,大家可直接点击蓝字查看:
江西地区
江苏地区
云南地区
宁夏地区
北京地区
浙江地区
湖南地区
广西地区
兵团地区
安徽地区
上海地区
新疆兵团
河北地区
国管局
陕西地区
辽宁地区
吉林地区
其他地区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暂未公布,如有通知,匠匠第一时间更新给大家
各地评审申报时间汇总
截至目前,广西省、安徽省、新疆兵团、上海市、河北省、北京国管局、陕西省地区评审正在申报中,其中安徽省、广西省、上海市即将截止。
请以上地区参评的考生尽快准备好材料提交申报,错过再等一年哦~
正在申报地区的论文要求
安徽地区
(二)论文著作条件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质量较高的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
上海地区
申报人员应能较系统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在申报前5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独著或合著)财务会计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译著1部(含)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字数不少于5万字);
2.本科(含)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须提交2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专业文章(其中1篇须在公开发行的会计或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大专学历的申报人员,须提交3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专业文章(其中2篇须在公开发行的会计或相关专业刊物上发表),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主持或为主参与省部级立项的会计学科相关专业科研课题1项(含)以上,并已结题的。
广西地区
第九条 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会计师职称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二)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且提供本单位采纳,由本人主持并实施,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与会计岗位相关的经济分析报告2篇(每篇3000字以上),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每篇3000字以上)。
(三)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被本单位采纳,由本人主持并实施,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与会计岗位相关的经济分析报告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四)公开出版1部以上本学科领域著作或者译著,本人独立完成的著作在3万字以上,译著在6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编写过1部以上会计专业教材,被大专院校选用。
(五)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著作2项。
(六)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地区
(八)独立或作为骨干人员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以上(独立撰写不少
于 5 万字);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或发
表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1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陕西地区
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不含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译著在3万字以上。
新疆兵团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会计、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经济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会计工作研究性报告(不少于3000字),经评审专家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公开出版会计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持、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撰)会计专辑或培训教材1部以上。
北京国管局
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且为主要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