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明日截止,有人社局通知!

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明日截止,有人社局通知!

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部分地区正在进行中,也有地区暂未开始申报,福建地区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评审申报于明日结束,还未申报的同学要抓紧时间了!


福建部分地区2023年度

高经评审申报明日截止


福建地区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评审申报将于明日结束,申报时间为7月10日-7月14日。


♦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专业工作,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关于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有关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参与申报评审。

♦评审专业要求

福建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专业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20〕1号)设置专业一致,即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业绩一致,并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中的考试专业一致。

♦评审申报时间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14日;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1日;泉州、漳州、莆田地区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8日。逾期恕不受理。

2023年度高经评审申报进行中的地区


截止目前,有5个地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正在进行中,分别是江苏、福建、南京、浙江、北京等地,具体时间如下:

江苏地区

其他专业:5月10日-7月31日

人力专业:4月26日-8月31日

论文要求:

市级以上专业期刊,论文2篇以上

①发表时间要求评审当年3月31日前

②人力资源专业:学历为人力则需要2篇论文,学历非人力则准备3篇。


福建地区: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7月10日-7月14日

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7月17日-7月21日

泉州、漳州、莆田地区:7月24日-7月28日

福州地区:8月18日截止


南京地区:

7月1日-9月10日


浙江地区:

5月10日-8月1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论文要求:


第九条 从事经济咨询研究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专业经济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有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2.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论文集)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济专业论文;

3.正式出版过经济专业论著、译作或编写过大、中专教材,并为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

第十条 从事经济管理决策人员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经济管理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对从事的经济管理专业方向有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熟悉本行业经济管理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2.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论文集)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济专业论文;

3.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1部经济管理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著或译著。

第十一条 从事经济管理实务人员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全面、系统地掌握与本专业经济岗位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对从事的经济专业方向有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法规、标准和规范,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为解决本行业经济重要实际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2.结合工作,撰写过3篇以上高新技术应用、推广或专利申请和实施的论证方案、专项报告,获得实际效果的;

3.作为主要人员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技术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或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1本经济管理或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著或译著;

4.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论文集)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经济专业论文。


北京地区:

7月4日-7月31日

论文要求: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

在经济领域,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得到有效应用的专著教材、行业标准、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课题报告、经济活动方案、发展规划等,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项及以上。

参加本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的同学要抓紧时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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