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

  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音乐、音乐治疗、流行舞蹈、音乐教育等。

  (3)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等。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

  2.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3.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文化考试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

  4.哪些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哪些艺术类专业可组织专业考试?

  答:按照招生录取时是否使用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专业可分为“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可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类。

  (1)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本科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可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除上述8个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组织专业考试。对于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相关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选择不组织专业考试,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5.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校考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校考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

  (1)省统考

  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院校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2)校考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院校(专业)。

  (3)戏曲类省际联考

  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院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院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6.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

  答:从2024年起,我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省统考的考试科目、分值、形式等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试行)》(以下简称《考试说明》)。

  各类省统考涵盖本科专业范围如下:

  (1)音乐类

  ①音乐表演方向涵盖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②音乐教育方向涵盖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

  ③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方向或音乐教育方向。

  (2)舞蹈类

  舞蹈类涵盖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

  (3)表(导)演类

  ①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涵盖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

  ②服装表演方向涵盖专业:表演(服装表演)。

  ③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涵盖专业:戏剧影视导演。

  (4)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涵盖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5)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与设计类涵盖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6)书法类

  书法类涵盖专业:书法学。

  (7)有关说明

  ①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省统考类别,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类别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如需报考,请咨询有关高校。具体招生专业以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②各类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进行更新。

  ③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7.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自2024年起,仅少数经批准的院校和专业可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及拟报考院校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我省南京艺术学院的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音乐等9个专业,可组织校考。

  8.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戏曲类省际联考?

  答:实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

  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9.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和办法?

  答: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报名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高考报名时,考生须选择艺术类作为报考科类,并选报专业考试类别。完成高考报名后,分类别进行专业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

  (1)省统考

  省统考的报考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从2024年起,我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考生可报考上述1类或多类。

  报考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支付”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校考

  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

  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院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3)戏曲类省际联考

  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院校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

  10.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报名时,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和主项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音乐表演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四个科目。音乐教育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

  (1)乐理、听写两个科目合卷,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总时长为90分钟。

  (2)视唱:采用固定唱名法。考试系统随机抽取试题,考生看到试题后练习30秒,考试正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听到标准音后在120秒内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3)器乐:考生报考时填报2首作品,考试时随机抽取1首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马林巴、木琴、钢片琴、钟琴、颤音琴、定音鼓)。

  考生须准确、详实填报曲目信息,具体包括曲名(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英文名称)、曲作者、作品编号(如没有则填“无”)和乐器名称(通过下拉列表选择,如考生使用的乐器不在列表中,可及时向报名点反映)。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曲目,否则视为无效。

  (4)声乐:声乐科目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考生报考时填报2首不同作品,考试时随机抽取1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考场统一提供钢琴。考试前,考生可自行使用钢琴找音(辅助定调),限时10秒。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再触碰钢琴。

  考生须准确、详实填报曲目信息,具体包括曲名(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英文名称)、曲作者、曲调号、曲属性、词作者或译者。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曲目,否则视为无效。

  11.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报名时,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中选择1种填报。所有科目考试均为单人分科目进行,不允许携带舞伴。考试科目顺序为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和舞蹈即兴。

  (1)舞蹈表演:考试内容为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舞种不限,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试要求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伴奏音乐自备。伴奏音乐格式为MP3,使用U盘存储,考生可携带一个备用U盘。U盘中仅可存储一首伴奏音乐,不得存储其他文件。如因U盘损坏、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影响播放,由考生本人负责。

  (2)舞蹈基本功:考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二是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1分钟)。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详见《考试说明》。考生须在三类单项技术技巧中至少各选1个动作(选择芭蕾舞的男生应在旋转类和跳跃类中至少各选1个动作),动作总数不少于3个。

  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

  (3)舞蹈即兴:考试内容为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不可化妆。考试开始前,考生可试听音乐,限时15秒。

  12.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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