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试安排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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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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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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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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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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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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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一区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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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有关规定和要求。面试、体检、体能(心理)测试对象为2021年志愿报考公安部所属院校和江苏警官学院等院校公安类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考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面试最低成绩要求。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江苏省常住户口,其参加面试等成绩要求可于6月24日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 2. 根据公政治〔2021〕202 号文件规定,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3. 在我省招收公安类专业的公安部所属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4.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的地点报到。在各地招办组织的体检中已确认身高等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参加面试。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及公安部所属院校的考生如错过面试等安排,可向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办申请,经批准后可于6月30日16:00前参加面试等。 5. 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评等结果可于7月2日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江苏警官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安体检与高考体检在身高、色觉项目上结论不一致的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以持原高考体检医院(单位)相关检查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复核,对复核合格的考生将进行补公示。 6. 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均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等材料参加面试、体能(心理)测试等,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单位或招生高校发布的信息。报考公安院校考生的面试等有关费用缴纳事项,可在江苏警官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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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及
公安部所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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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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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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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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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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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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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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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南京市
常州市 下午: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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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无锡市
镇江市 下午:
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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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苏州市 下午:
扬州市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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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宿迁市
淮安市 下午: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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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连云港市 下午:
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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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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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28日
(考生务必于6月26日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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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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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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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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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体检、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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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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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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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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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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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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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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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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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月25日至26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健康码,戴口罩自行到军分区(警备区)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检测。 2. 6月25日20:00前,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体检资格线。 3. 6月27日至30日,在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进行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健康码,戴口罩自行报到。考生体检前几日注意休息,饮食以清淡为主,不要饮酒。体检半天完成,必须空腹参检。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的,自行携带眼镜(不得配戴隐形眼镜)。 4. 7月1日,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体检结论。考生须根据体检结论,对照专业体检要求,填报、修改志愿。 5. 7月3日上午,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可复检)的考生可到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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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南京市
镇江市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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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扬州市
泰州市 下午:
宿迁市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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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南通市
淮安市 下午:
无锡市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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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盐城市
徐州市
漏检人员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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