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福建省2024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闽考院普〔2023〕28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滨州学院共三所院校2024年拟在我省高中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01月02日 0 点赞 0 评论 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