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消防员招录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的公告
重要通知!
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
资格审查现场复核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要求,按照招录流程,进入现场资格复核阶段。为做好本市消防员招录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现场复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人员范围
截至2023年8月10日下午18:00,已经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
02
时间地点安排
现场复核时间为2023-08-11(当日),请参加招录人员于8:00前到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潞州区紫金东街342号)集合。
03
携带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非长治本地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属于集体户口的考生,须携带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学校辖区派出所开具相关集体户籍证明。
3、毕业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需携带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
毕业证(学位证)丢失的考生,请到原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
4、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退伍证丢失的考生,需提供原部队出具的服役证明材料、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5、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
6、以上携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存1份复印件。
6、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取消招录资格。
04
相关提示
必须是招录对象本人到场,任何人不得代替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
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核,在往返途中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及时间,不到者视为弃考。
注:所有招录对象家属、车辆不得进入复核场地,只能参加招录复核本人进入。
咨询电话: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联系电话:0355-8590522。
长治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ND
供 稿:队伍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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