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关于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通知


关于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2023年6月-12月进行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以下注意事项请悉知。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注册,在我市医疗、预防、保健及采供血机构中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相关人员)。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 )、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二、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或者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适用简易程序;其他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水平测试,简易程序无需进行;二者均须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

三、考核时间节点

2023年6月16日9 :00医师定期考核平台开放(http://ysdk.sddingkao.cn)。

2023年6月16日9:00-2023年6月21日9:00期间,执业机构完善和维护机构信息。执业机构为医师完成平台注册。各机构登录账号和密码与上一周期一致;在2021-2023年新设立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登录账号为执业机构名称的首字母小写,登录密码默认:123456;其中村卫生室不再单独设置账号,由所属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录入考核。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到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2023年6月21日9:00以后,医师更新、下载最新的医师服务APP,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给执业机构。

2023年6月16日一7月15日,执业机构完成对本周期应考核医师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提交至考核机构,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后报辖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并公布需接受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名单。医师可在此阶段进行基本信息完善及学习、模拟自测考试流程。

2023年7月20日一9月15日,进行网上考试。需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进行网上考试。

2023年9月20日-30日,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同市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共同核实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不合格人员培训。2023年10月11日-12月11日,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继续开通网上学习和模拟考试系统,各单位组织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补考。2023年12月12日8:00-13日24:00,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对首次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

2023年12月20日,省市两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共同核实补考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向国家定考办上报考核结果,申领合格标贴。

考核机构负责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执业机构)人员的考核;各执业机构组织所有考核对象参加考核,确保通知到位、不漏一人。

各执业机构如有问题,可咨询卫健局医政科,联系方式:0538-3228512。





投稿地址:fcjsx04@163.com

编辑审核: 肥城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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