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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对浙江省2021年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联合审核,现对具备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4日—27日

   举报电话:0571-8890660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附件:

   浙江省2021年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名单.xls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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