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区外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家燕归巢,人才回引”计划,畅通在外优秀人才回江川干事创业渠道,吸引有志于江川卫生事业发展人才回流,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2024年玉溪市江川区决定从区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临床医师3名、麻醉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及条件
 
详见《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家燕归巢,人才回引”卫生健康系统区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一)对象范围
 
区外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且现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合格);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从业资格;
 
5.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及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选调公告发布时间;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未取得原单位调动同意的;
 
6.试用期未满或其它原因尚未转正的、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选调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江川发布、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玉溪市江川区总医院订阅号上发布公开选调招聘公告,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江川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党员活动室)。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家燕归巢,人才回引”卫生健康系统区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收取复印件1份);
 
4.能证明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详见《玉溪市江川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量化评分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3);上述材料需在报名阶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5.每人报考一个职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五、资格初审及考试
 
区卫健局及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材料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选调资格。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请选调人员事前慎重考虑,选调人员凡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选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一)考试方式
 
采取“业绩量化评价+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按业绩量化评价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选调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为主。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点计算。最终选调人员将按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二)最终成绩及排名
 
最终考核成绩即为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家燕归巢,人才回引”卫生健康系统区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的招聘人数与综合考核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若招聘人数不足时,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拟聘人员;若综合考核成绩并列,按业绩量化评价分成绩排序;再次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拟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若拟进入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区卫健局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选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公告各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对选调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被选调人员按规定签订不少于10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由录用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
 
九、纪律要求
 
(一)选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选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选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选调人员,取消测试资格或选调、聘用资格。
 
(四)综合考核后在选调环节中放弃的选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作出说明。
 
(五)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通过本次选调进入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需同意放弃原单位岗位待遇,服从工作安排。
 
(八)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玉溪市江川区卫健局人事科:0877-6161492;
 
玉溪市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办公室:0877-8032553
 
(二)监督电话
 
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15808777756
 
江川区卫健局党建办:0877-6161486
 
江川区医共体总医院党委办:0877-6245105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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