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考籍号或需重置登录密码的考生,普通高中在校生与其学籍所在学校信息管理员联系办理,其他考生与其首次报名地点信息管理员联系办理。

  

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1〕1号)要求,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费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