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学校2020年春招校测实施方案中的基本政策不变,继续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文件精神为招生录取工作准则。

2.春招考生资格审核环节:由于我校招生专业无特殊要求,只要考生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都将予以审核通过。

3.认真做好春招录取事宜: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录取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对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向学校招办提供本人高中阶段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方面的相关电子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格式),发送至学校招办邮箱(zsb@sspu.edu.cn),该材料等同于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4.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调整安排:学校将按照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春招工作调整时间安排,做好每个时间节点的每一项工作,以严而又严,慎而又慎,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对待今年的春招工作。

5.保持信息公开畅通:鉴于疫情特殊情况,学校将所有春招信息按时间节点及时公布于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spu.edu.cn),其中包括入围资格线、预录取和候补录取名单等事宜,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明之处可以电话咨询学校招办(50217411、50214975)。

6.未尽事宜说明: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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