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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符合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其7门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核准认定是否合格。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交申请及学籍所在省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单。经认定后,7门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春考志愿填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点击查看: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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