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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高考加分政策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1日-22日持相关加分证明至报名所在的中学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20年12月24日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中学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点击查看: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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