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通知》都提到了那些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来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含高职扩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

(一)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