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则

第六十二条 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保送生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青海省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志愿草表

2.青海省2021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

3.青海省2021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强基计划招生合格考生志愿表

4.青海省2021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志愿表

5.青海省2021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志愿表

点击下载:附件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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