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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普通高校:

   现将《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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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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