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1.各级招考机构要做好补报名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2.各级招考机构要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2020〕93号)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3.受疫情影响,为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各级招考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补报名相关工作,征得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支持并认真贯彻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4.各级招考机构要合理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时间,合理安排电话预约、设置等候区、安排专人引导等形式,确保现场确认人员分散,不在短时间内聚集,为补报名考生提供必要的服务。

   5.补报工作结束后,各市(地)招考机构下载所有报名数据,重新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核查,重点对非应届毕业生、外省身份证号、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县等考生的报考资格会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并按要求对这部分考生的相关数据逐级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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