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报名退役军人,经我院审核通过公示后,由我院扩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优先录取。

2.参加我院扩招第二阶段专项考试的退役军人,按照学校志愿顺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

3.同分考生依次比对综合素质、职业社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单科成绩。

4.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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