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11号)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提升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我市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二、考试安排

2021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3指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3科;1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2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2科。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1科报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为再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2科报考。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再选科目2科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每科原始分值均为100分,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每科满分仍为100分)计入总成绩,总分300分。

(一)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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